释义 |
办理结婚登记的,首先,需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其次,不是户口所在地的任意级别民政局都可以,需要到具有管辖权范围内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需要到镇或设区街道办一级的民政局办理。 一、涉外婚姻手续如何办理 涉外婚姻手续办理,需要到大陆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打未婚证明去哪里打? 未婚证明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当事人需要办理未婚证明的是需要带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还有彩色照片到民政局办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在收到资料之后受理成功就会给当事人开具未婚证明。代办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公正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 三、拿结婚证算结婚吗? 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是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因此,领了结婚证算双方当事人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