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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珠海市婚姻登记流程
释义
    珠海民政局结婚流程及条件,包括申请、初审、受理、审核和发证等步骤;结婚登记条件包括年龄、自愿、无配偶、无亲属关系等要求;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完全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男女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和20周岁,禁止直系或旁系血亲结婚。
    法律分析
    一、珠海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线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带齐证件、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初审.婚姻登记员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受理.初审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先补齐证件证明材料,再办理结婚登记。
    4.审核.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各自在《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须在结婚登记员面前完成),并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告知单》上签名(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婚姻登记员对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进行审核。
    5.发证.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二、珠海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内地居民结婚)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3.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三、珠海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语
    结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珠海民政局对结婚流程和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申请结婚需双方携带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初审、受理、审核等程序,符合条件的将颁发结婚证。结婚登记的法律规定包括自愿、年龄限制、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等。遵守这些规定,完成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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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22: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