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销售假药劣药从重处罚情形: 1.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或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 2.涉案药品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 3.涉案药品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 4.涉案药品用于应对突发事件。 5.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劣药。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