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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持有残疾症的精神残疾人享有遗产继承权吗?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释义
    精神残疾人有继承权,但需由监护人代办遗产事务;如有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按其处理遗产;否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精神残疾人在精神正常时留的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有效,精神残疾后留的无效。
    法律分析
    是精神残疾人要继承别人的遗产,还是他的遗产由其他人继承如果是精神残疾人继承他人的遗产:有精神残疾不影响继承权,但他自己不能独自办理继承事项,应当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监管继承到的财产。如果是精神残疾人死亡,他的遗产继承:
    (1)他有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处理遗产;如果没有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2)精神残疾人在精神正常时留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遗嘱或遗赠协议有效,在精神残疾后留的遗嘱或遗赠协议无效。
    拓展延伸
    精神残疾人的遗产继承权:法律保障与限制
    精神残疾人的遗产继承权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精神残疾人在享有遗产继承权方面应当得到保障。然而,这一权利也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可能会对精神残疾人的遗产继承权进行评估,并可能需要指定监护人来代表他们处理遗产事务。这样的限制是出于保护精神残疾人的利益,以防止他们受到不当利用或剥削。因此,虽然精神残疾人享有遗产继承权,但这一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管,以确保其最大限度地符合其利益和福祉。
    结语
    精神残疾人的遗产继承权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精神残疾人在继承他人遗产方面享有权利,但也存在一定的限制。他们需要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继承事项,并监管继承到的财产。对于精神残疾人的死亡,如果有有效的遗嘱或遗赠协议,按照其意愿处理遗产;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些限制旨在保护精神残疾人的利益,防止不当利用或剥削。因此,精神残疾人的遗产继承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管,以确保其最大限度地符合其利益和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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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