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判民事诉讼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宣判民事诉讼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一般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依据案件来来看。 具体是: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我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在法庭上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送判决书。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件。在法庭上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送判决书。在宣布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期限和法院。宣布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单独结婚。 二、法院开庭后一般多长时间可以进行宣判 1、民事案件: (1)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如中院是第二审: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行政案件: (1)如中院是第一审: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2)如中院是第二审: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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