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宁夏三支一扶加分政策如下:服务期年度(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者,三年内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加分;宁南山区各县和红寺堡开发区招考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从招考(聘)名额中切块用于招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者,笔试成绩给予加分。 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 服务期年度(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者,三年内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加分;宁南山区各县和红寺堡开发区招考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从招考(聘)名额中切块用于招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者,笔试成绩给予加分。具体规定由自治区考试录(聘)用主管部门在当年招考简章中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