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庆医保一档二档主要区别在于两点,一是有无个人账户,二是特病报销病种不同。 一、有无个人账户。一档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用于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二档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用于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以本人缴费基数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划入: 1、不满35周岁的人员,划入比例为3.3%; 2、满35周岁至不满45周岁的人员,划入比例为3.5%; 3、满45周岁至未退休的人员,划入比例为3.7%; 4、退休人员缴费期内划入比例为4%,缴费期满后划入比例为上年度本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的4%。 二、诊病范围不同 二档比一档的门诊特病范围广,一档仅只能享受4种特病待遇,如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二档却可以享受20种特病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