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成都地铁采用里程计价制。起价2元可乘坐4公里,3元可乘坐8公里,4元可乘坐12公里,5元可乘坐18公里,6元可乘坐24公里,7元可乘坐32公里,8元可乘坐40公里,9元可乘坐50公里,10元可乘坐70公里,后续每增加1元可多乘坐20公里,以此类推。线网最高单程票票价为12元。乘客单次乘车在地铁站付费区内可以停留的最长时间为240分钟,超时须到客服中心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办理补票,并持原卡出站,扣除本次乘车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