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农村房子拆迁 补偿的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费 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额*宅基地的面积+被 拆迁的房屋 重置成新价 2、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抛出使用的损耗,进行等价的补偿。 3、 房屋拆迁安置 费的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搬迁的补助费用+没有提供周转房子的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的费用+超过过渡期以后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 用+非住宅房子因为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补偿费。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