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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他项权证办理费用如何收取
释义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一、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共有证)原件、复印件(2008版以前的老房产证未登记共有人的还须携带婚姻证明文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评估报告或房产价值确认书,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准、办理完毕后由房管局发放给抵押权人他项权证。
    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
    他项权证是银行保管的,盖好抵押章后房本会交还给购房人,他项权证由银行留存。
    办理时是不是购房人自己去这个要看银行了,有的银行同意你自己去办,给你出抵押材料你就可以自己去办,不过貌似银行很少会同意,基本都是他们指定的人或者机构和你一起去办理。
    而且取他项权证的时候他们也会有人到场,直接取走他项权证的。
    二、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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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