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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欺诈防范是
释义
    买卖合同的欺诈防范: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2、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3、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5、注意恶意履行的防范。
    6、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一、租房合同诈骗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适用于被欺诈方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方有欺诈嫌疑,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暂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予发货,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无法返还。3、中止履行。中止履行适用于被欺骗诈方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在这种场合,被欺诈方应当暂时停止履行。4、请求合同管理机关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这中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且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协议的,可以提请合同管理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仲裁委员会对合同进行审查,确认该欺诈性合同为无效合同。5、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如果被欺诈方在履行前或正在履行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对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且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无效。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发现对方有欺诈嫌疑的,要及时起诉起诉前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收集证据、写好起诉状等发现欺诈方可能处分或转移已经履行的财产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6、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合同欺诈的案件有许多都是触犯刑律的,欺诈方应负刑事责任。
    二、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不一定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总公司是独立法人,所以分公司应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相反,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未取得总公司代理权,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或终止代理权的特殊情况,被限制后仍签订合同。善意的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适用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有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被代理人,即总公司知道行为人,即分公司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2、分公司持有总公司公章订立合同;
    3、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不明确;
    4、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已终止或限制了某些范围,但未及时通知相对人了解。
    三、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要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对方为法人的,要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资料,或实地考察;另外,要核实(要核实为正确内容)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二、合同形式: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明确、具体: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要具体、明确;3、履行方式及期限须确定;4、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5、约定争议解决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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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