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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制和拘留的区别
释义
    一、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管制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施劳动的刑罚;而管制是对犯罪人限制其人身自由,不予关押的刑罚。了解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可以从两者的定义,执行期限,适用范围以及执行来加以掌握。在本文介绍两者的区别。
    从定义区别管制和拘役
    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从期限区别管制和拘役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拘役的适用范围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管制的适用范围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从执行区分管制和拘役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一、拘役与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二、缓刑和管制的区别
    管制是刑罚的一种,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不限制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期满则执行完毕;执行缓刑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被告人,给其一定的考验期,如果遵守了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要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三、什么是拘留和管制?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则会被法院判处拘役刑罚,旨在短期内强制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剥夺犯人短期内的人身自由。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简单来说,拘役是一种短期被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而管制并不拘押罪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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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