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借款要注意什么风险 |
释义 | 个人借款要注意的风险:借款人不能正常还贷;抵押不能变现;质押不能实现;保证虚置;担保无效。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一、只有转账记录能否要回借款 只有转账记录不能要回借款。单凭转账记录并不能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时,还需要有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借贷关系的证据,这样才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欠钱不还需要带什么证据 个人欠钱不还需要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债务纠纷属于刑事案件吗 债务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如果涉及到伤人等情况才会变成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通常可以依据转账凭证起诉,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转账记录是双方之前其他债务纠纷的,会认定存在借贷法律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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