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满后, 要办理什么程序 |
释义 | 被判缓刑后的程序为:如果对判决不服,10天之内可以上诉,如果没有异议,在第十一天开始执行。缓刑期间实行社区矫正,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应当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入矫后,要按规定进行周汇报,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等。 一、缓刑后到司法局流程是什么 判缓刑后司法局的流程如下: 1、携带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进行备案; 2、去住所地司法所报道进行备案、按时报道按照规定参加社区服务; 3、每周进行汇报直到缓刑结束。 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一般指的是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且如暂缓执行期间确实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即规定一个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一般多久才去司法所报到? 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应在缓刑裁定生效之日或离开监所之日起的10日内去司法所报到。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三、缓刑在执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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