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如何签订购房合同 |
释义 | 签订购房合同应写明当事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有: 1、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妥的付款方式和价钱。 2、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 3、明确提出产权证到手的准确时间,不能无限制的拖发产权证。 4、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在为了更清晰的阐述协议内容的同时,往往还会有一份补充合同,但是购房者应该更加的多注意,仔细阅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文字陷阱。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次性付款购房合同签订流程 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流程表: 第一步:签署房屋认购书。 一、签署认购书时业主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交付认购定金;3、其他发展商要求提供的资料VIP卡;4、签署认购书(一式两份)。 二、签署认购书时发展商给业主提供的资料: 1、双方已签署的认购书(一份);2、在认购书中约定确定双方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时间; 第二步:签署买卖合同。 一、业主签署买卖合同时需提交的资料有: 1、交付楼款收据及定金收据;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第二代身份证的需要双面复印;3、带小孩签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能显示于监护人的关系)原件及复印件;4、境外人士需要另外提供以下证件:①台湾人士----台胞证、通行证及身份证; ②国外人士-----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五份);提供其已经公证的中文名及公证书原件,在护照复印件上签名、按指印; 二、具体步骤: ①业主与发展商处支付首期楼款(包含定金),发展商审核并开首期款收据(包含定金); ②由经办律师或发展商将双方于网上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以及相应的《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书》打印出,并由业主在此二文件上签名按指印;(合同内所有附件的签名、手印要齐缝); ③发展商对已经业主书面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以及相应的《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书》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纳通知书》审查无误后盖章签名;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方存)的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存)的原件、《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书》原件、《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纳通知书》原件和买卖合同副本交给经办律师;自己保存《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存)的原件。 第三步:缴纳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经办律师办理缴契税手续需提交的资料有: 1、契税申请表;2、《商品房买卖合同》副本一份(或复印件一份);3、业主身份证明资料;4、授权委托书(缴纳契税需要)。 注:到楼房年在地财政所交契税. 二、经办律师办理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手续需提交的资料有: 1、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纳通知书(要有开发商盖章);2、《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注:到东莞任何一间东莞银行都可以缴. 第四步:办理备案。 一、经办律师凭以下资料到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相关合同备案手续。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存);2.《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书》原件;3.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4.《契税完税证》第四联复印件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复印件;6.《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清单;(一式四份); 二、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受理,并审核后计三费(城市建设专用金、监督管理服务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通知书,经办律师将缴费通知书交于发展商,并通知发展商缴费。 三、发展商缴费后将票据交于当地房管所,当地房管所拿到这些票据去市交易所取件。经办律师到当房管所拿取相关资料。所取资料如下: 1.《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书》 原件每户一式一份;2.《城市建设专用金》票据 原件一份;3.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清单及备案明细表 原件各一份。 第五步:备案后资料分配。 一、业主的资料有:1、《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书》 原件一份;2、《契税完税证》(第二、四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票据原件各一份。 二、开发商的资料有: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存) 原件一份;2、《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 原件一份;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明细表》 原件一份;4、城市建设专用金、监督管理服务费、交易手续费的票据原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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