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交易不成能否要求退还中介费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交易不成一般能要求退还中介费,但需要支付中介必要活动支出的费用。因卖方或买方违约导致二手房买卖交易不成的,一般不能要求退还中介费。 一、二手房中介费交纳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中介费包括:二手房买卖代理费、权证办理服务费、物业交割服务费、地产咨询服务费等。房屋中介费要注意事项: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二、引发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情形有哪些 引发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情形有: 1、房价上涨过快,卖方违约引发纠纷; 2、买方贷款障碍引起纠纷; 3、交易税计算出现误差和纠纷; 4、支付定金引起纠纷; 5、中介费支付引起纠纷; 6、因户口问题引起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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