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当事人出具的自愿放弃社保的申请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这个明显违背了《社会保险法》,虽是个人意愿的表达但是违法所以没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能以此改变其违法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