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局未经本人同意办社保卡违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并不违法。因为办理社保卡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人办理,个人办理是由个人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四大银行办理的,所以不是你本人同意出具身份证压根也办理不了,若是身份证遗失,被挟持等等,那也是个人未及时办理挂失的个人责任。二是公司就业单位办理,由于就职后公司会由人事统一办理社保,由公司承担相对应的费用存入,你的就业用工合同里必然已经包含了相应的条款,签订了自然不可能说是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如果是招黑工,那也是个人的责任。因此,相当于没有本人同意办不了,如果办了必然已经在法律上获得了所谓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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