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 (1)协议实现。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依法转让实现质权,质权人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诉讼实现。如出质人拒绝或协商不能,则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 2.(1)《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2)《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