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商品房产权转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一、房产证挂失的流程是什么 房产证挂失的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补办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 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 房管局办理 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 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二、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卖方需提供的证件: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的证明; 5、房屋产权证; 6、房屋产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8、网签合同; 买房需提交的证件:身份证明。 二手房过户流程: 1、签约。 2、核查。 3、交税。 4、登记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5、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三、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向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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