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以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 2.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4.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房屋产权证书。 一、有土地规划证怎么办房产证 申请-受理-查验-实地查看(视情况)-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发证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不动产灭失注销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5、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权属清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6、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如下: 1、签订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 2、携带身份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3、提交申请材料; 4、材料核验通过后,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商铺产权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人到商铺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商铺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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