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财产分割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婚姻夫妻双方若进行财产分割公证的,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有: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权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等。 一、公证抚养权的条件? 申请与受理第二条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委托监护人: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二)受托监护人: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遗嘱怎样公证?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遗嘱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3.符合相应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三、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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