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证办理是怎样的程序 |
释义 | 产权证办理的程序: 1、持房屋权属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做出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并现场查看评估; 4、当事人交纳有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领取产权证。 一、二手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1、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2、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3、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二、二手房买卖需要公证吗? 一般不需要公证。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三、海口房产过户手续 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带产权属证书、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后,会在1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核实完成交价格后,会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规定交税费。最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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