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知情权诉讼判决,是指股东知情权诉讼提起后,法院对股东知情权请求的支持,判决公司需要履行一定责任。如果有限责任制的股东请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及与之相关的原始凭证时,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股东查阅目的不正当的。公司必须依法给予查看,由此可知,股东不仅可以查阅会计账簿,而且还可以凭证纳入检查范围。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起诉请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及与之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股东查阅目的不正当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由公司提供给股东查阅。所以由此可知,股东查阅的不仅仅局限于会计账簿,据已做账的原始会计凭证也纳入了查阅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