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一、知识产权使用权是否可以用来出资 知识产权使用权是可以用来出资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该非货币出资必须为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且不能法律禁止作为出资的财产性利益。 二、民法典规定独有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资吗 可以,出资人的财产在出资到公司之前,属于出资人个人所有的,随时都可以处分。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