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作社可以通过营业执照贷款,但是营业执照只能做信用贷款。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而合作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