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回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 |
释义 | 回迁房可以买卖,但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存在风险。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回迁房可以进行买卖,而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替代产权证书。过户手续包括签订回迁房合同,携带相关证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核税缴税,并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回迁房可以买卖。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但是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回迁房过户的手续有: 1、签订回迁房合同; 2、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回迁房变更登记申请; 3、核税缴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拓展延伸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回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回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主要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而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回迁户。因此,回迁户可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回迁安置房进行转让。转让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等。此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和政策,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总之,回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转让规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结语 回迁房产权归属复杂,转让需谨慎。购买回迁房需确保取得产权证书,否则风险较大。回迁房过户需签合同、办理变更登记、缴税等手续。回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房屋所有权归回迁户。转让需遵守相关规定,如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等。需咨询当地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处理具体情况及法律法规。处理回迁房产权转让问题需谨慎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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