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接收函(开函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一般为国企事业单位); (2)持接收函、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证明到学校毕业生办公室申请改派。部分省市如原来是报道到原籍的,无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 (3)学校网上申请,传数据到省厅审核,出具相关纸质文件; (4)持学校出具的相关材料到所在省的毕业生管理办公室审核; (5)审核合格,打印出具新的报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第五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