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单位依据经“住改办”审批同意的文件批复,填写《重庆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和《住房补贴单位基础信息清理确认表》后,到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件大厅办理。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在各区县分中心办事处,比如渝中办事处在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江北办事处在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嘉州路93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