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成年人的监护问题:是否有法定监护人? |
释义 | 我国年满18岁的成年人一般不再有监护人,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或其他亲属,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当然,如果没有合适的近亲属,相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指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时,可以委托他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 法律分析 一、在我国年满18岁是否还有监护人? 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 二、哪些人可以作为法定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来讲在成年之后就不会再有监护人了,但如果成年之后被鉴定为精神病人的话,则就还需要设立一个监护人。而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不同的。 在我国年满18岁是否还有监护人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了。在我国年满18岁的时候,就已经是成年人了,我们就完全具备了民事行为能力,也完全具备民事行为,做了触犯法律的行为都是要自己独立承担责任的。除非身体上有缺陷或者不具备完全生活能力的人,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结语 在我国,年满18岁的成年人通常不再需要监护人。只有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情况下,才需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可以是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是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亲属,相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指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时,可以委托他人担任委托监护人。总之,成年后一般不再需要监护人,除非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和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的沟通;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到被委托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等关于未成年人心理、行为异常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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