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送达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如果找不到当事人,法院一般会采取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负责收件的人?实践中没有哪个单位会设置这样一个人。这样的规定与现实十分脱节。正因为这样,后来的民诉意见有了改变。)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