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流通许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证。行政机关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