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内关税是我国为征缴关税颁发的海关法、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等规定的总称。是关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准则和法律表现形式。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有关法律规定,对经过海关的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税款。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来说,关税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国家可以对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进口关税是最重要的,是主要的贸易手段。关税的作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筹集国家财政收入; 1、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征收关税有助于实现国家的多重目标。 2、保护和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关税在一定程度上能抵挡外来的企业,为企业谋求一定的市场,保护就业数量; 3、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征收关税使得进口的商品价格提高,进出口贸易条件将得到改善; 4、筹集国家财政收入:关税属于国家税收的一种,占国家财政收入一定的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