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律上有断绝亲子关系吗 1、法律上没有断绝亲子关系的规定。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相关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等相关义务,个人无法断绝,私自断绝的协议也是无效的。但基于收养关系形成的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父子关系是否可以解除 1、父子关系属于血缘关系, 这是不能用法律“断绝”的。 所以,在《民法典》中都有关于父子之间有抚养关系、赡养关系和继承关系的规定,没有“断绝父子关系”的规定。 既然没有规定,就没有相关的“程序”可言了。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4、既然法律规定了父子关系是法律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那么,显然是“断绝”不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