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次数限制。广东人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条 申请材料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