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无效婚姻的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婚姻是否有效须由法院进行认定,因此如果主张婚姻无效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效婚姻解除需要多长时间,则需要根据适用的程序进行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一百六十一条、一百七十六条关于审限的规定,一般来说,在一审中,如果审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则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是3个月,如果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则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是6个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二审中,法院一般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此,无效婚姻解除的时间是由法院及法院适用的程序决定的,如果当事人比较着急,可以联系法官,进行催促。 一、小孩抚养权判决书多长时间可以收到 孩子抚养权判决书出具的时间是由受理法院及适用的程序决定的。在一审中,如果审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则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是3个月,如果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则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是6个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多长时间结案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多长时间结案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有规定从立案之日起的审结期限。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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