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泰安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审核条件是什么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 二、泰安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审核办理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施工、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四)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五)本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对其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六)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泰安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审核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7号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