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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条件下公司应该进行分红
释义
    即公司经过会计核算,公司本年的利润总额减去本年应交税费并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利润还有结余,分红的条件便达成。法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风险提示:公司分红在原则上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所以即便分红的条件达成,也需要公司最高的决策机构,股东会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战略部署、经营状况等事由,作出具体的盈余分配方案,分红才可启动。也就是说,如果某一年度公司盈利,分红条件达成,但股东会并未作出分红的决议,那便无法分红。
    公司要进行分红应当满足什么前置条件
    应该满足公司本年的利润总额减去本年应交税费并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利润还有结余,分红的条件便达成。法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风险提示:公司分红在原则上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所以即便分红的条件达成,也需要公司最高的决策机构,股东会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战略部署、经营状况等事由,作出具体的盈余分配方案,分红才可启动。也就是说,如果某一年度公司盈利,分红条件达成,但股东会并未作出分红的决议,那便无法分红。
    公司满足分红条件但一直不分红,股东应该怎么办
    盈余分配问题涉及公司自治的范畴,司法一般不会强制分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同意公司决定的股东完全没有办法。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条:一,如果股东对公司有利润而不分配存在异议,可以转让股权退出公司,这是最为普通的处理办法。二,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从而退出公司。三,当出现公司经营严重困难,无法召开股东会导致无法形成盈余分配方案的,股东还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风险提示:股权回购要求: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四,股东对公司不分配利润的决议投反对票;五,股东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无法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起诉。
    什么条件下公司可以进行清算
    在以下条件下公司可以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股东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分红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必须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股东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存在。风险提示: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施司法救济。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要想分红需要什么条件吗
    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必须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股东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存在。风险提示: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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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