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条件: 1、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所负的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被抵消的债权债务已届清偿期; 4、被抵消的债权债务不具有不得抵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有什么 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如下: 一、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可分为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 二、形成权是指权利人通过其单方面行为改变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作用是使权利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单方意思发生、改变和消除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二、约定以货物抵销对方欠款能否合法 约定以货物抵销对方的欠款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因此,只要双方约定,就可以用标的物抵销欠款。法律鼓励双方协商抵销,以消除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