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6、合伙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争议解决办法;9、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0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一、合伙人的合同怎么写? 合伙人协议合同需写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场所;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出资的数额、方式、期限;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以及利润、亏损的分配方式等内容。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