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和内容 1.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原则。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资水平的确定应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参考水平,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工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2)平等原则。协商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协商权利,应当互相尊重,认真倾听对方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协商解决矛盾,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的目的。 (3)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要注意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协商双方都要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前提,不应过度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不应仅着眼于职工的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工资水平的增降要随效益的增减而确定,同时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资成本率、分配关系和结构的调整,以及各自的承受能力等情况。 (4)和谐、合作原则。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注意创造和维护和谐、合作的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2.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 (1)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变动幅度; (3)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4)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5)工资协议的修改、变更条件; (6)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7)工资协议生效的起止日期; (8)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待遇有关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