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不忠,能否要求净身出户? |
释义 | 夫妻忠诚协议中的净身出户条款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执行力。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法院不会接受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在离婚时,只要出轨方不同意放弃全部共同财产,就不能要求其净身出户。法院一般会根据过错程度判决过错方适当少分财产,但通常不会突破按照三七比例分割共同财产的底线。 法律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夫妻双方签订了什么样的协议。 只要出轨方在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放弃全部共同财产,就不能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和离婚期间约定,出轨方必须放弃全部财产。 第一,忠诚协议中关于净身出户的协议没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应当自愿按照诚信的原则执行。法律不禁止夫妻之间签署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强制执行这些协议。从整体社会效果来看,法院不应接受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 因此,尽管双方在忠诚协议中同意“出轨过错方必须净身出户”但只要过错方在离婚时不同意放弃全部共同财产,就不能要求其净身出户。 第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出轨过错,法院一般会根据过错程度酌情判决过错方适当少分财产。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一般来说,法院只会在10%范围内裁量过错方应少分的财产比例。 如果出现严重的不忠,如与第三方长期同居,与第三方生育,法院可以适当提高过错方少分财产的比例,但基本上不会突破按照三七比例分割共同财产的底线。 结语 根据司法实践和《民法典》的规定,忠诚协议中的净身出户条款并无法律强制执行力。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过错的程度来判决过错方适当少分财产。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10%的范围内裁量过错方少分的比例。严重的不忠行为可能会导致过错方更多地少分财产,但通常不会超过按照三七比例分割共同财产的底线。因此,仅有忠诚协议中的净身出户并不足以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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