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出轨谁净身出户的协议 |
释义 | 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一、男方出轨净身出户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无关于“净身出户”的直接规定,只是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权进行了规定。 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做出让对方净身出户的判决。 若双方自愿签订其中一方净身出户的协议,且约定要净身出户的一方自愿履行,则可以“净身出户”,但应以不影响其基本生活为前提。 若以对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对方并不同意的,法院不会做出让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判决。但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一点的说就是在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出门。 二、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所谓的“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以下5种情况,双方啊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是无效的: 一、约定一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所有家庭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属于无效的约定。 二、“忠诚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或违背道德,属于无效的约定。 三、“忠诚协议”本身并不平等公正,属于无效的约定。 四、协议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无效的约定。 五、协议并非自愿签订,属于无效的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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