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多种多样,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拒赔都是合理的。如果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对疾病的披露不充分为由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寻求医学专业意见,以证明其购买保险时所隐瞒的疾病与其后发生的疾病无直接关系。同时,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存在不合理之处,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四十九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未如实告知的,也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及时进行理赔,并在合理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合同法》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未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不当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可以聘请医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医疗纠纷调解、鉴定和听证。 第二十八条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对医疗行为进行鉴定。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同时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寻求医学专业意见来证明其购买保险时所隐瞒的疾病与其后发生的疾病无直接关系,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