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有毒物品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释义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违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处罚进行了规定,包括取缔、刑事追究、没收经营所得、罚款和赔偿责任等。同时,根据有毒物品的危害程度,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并由相关部门制定目录进行管理。用人单位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有毒物品,采取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并参加工伤保险。政府部门应监督用人单位遵守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分析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权予以取缔;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经营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一般有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并公布。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监督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劳动保护,防止职业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结语 遵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取缔、追究刑事责任和罚款等。同时,用人单位应优先选择低毒物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并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督,确保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或者有证据证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可以对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禁止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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