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立案标准: 1、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应当依法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提供;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一、中国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二、隐匿会计账簿罪判刑几年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会计账簿罪是指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行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