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怎么处罚 |
释义 | 故意销毁应保存的会计凭证、账簿、报告,情节严重者,可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2-20万元。单位犯罪,罚金,主管人员也受处罚。不构成犯罪者,财政部门通报,单位可罚款5000-10万元,主管人员可罚款3000-5万元。 法律分析 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L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延伸 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刑事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追究。具体的刑事责任追究方式包括: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根据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依法依据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情节,进行量刑决定;最终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刑罚的种类和程度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罚金、拘役、有期徒刑等。总之,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刑事责任将依法追究,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结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将面临刑事追究。根据罪行情节,可处以拘役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将由财政部门通报,并可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总之,对于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行为,我国刑法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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