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怎么计算 |
释义 | 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而定,分为不同阶段,如最高刑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经过十年后不再追诉;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后不再追诉;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过二十年后不再追诉。超过相应时限后,如有必要追诉,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刑法》也有类似规定。 法律分析 1、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时效是根据法定最高刑而定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将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之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拓展延伸 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如何确定及其影响因素 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针对骗取贷款罪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的追诉时限。其确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追诉期为5年。然而,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涉及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等严重情况,追诉期可延长至10年。其次,追诉期的计算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开始,若行为持续进行,以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之日为准。此外,如果被告人逃避追诉,追诉期会中止或者延长。最后,追诉期的计算应遵守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因此,确定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而定。一般情况下,经过五年、十年或十五年后,视法定最高刑的刑期而定,将不再追诉该犯罪行为。对于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经过二十年后如有必要追诉,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刑法》也对追诉时效做出了类似规定。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的确定涉及多个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因此,在确定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遵守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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