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双方协商确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的,离婚后没有正当理由不让探望孩子的,探视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抚养人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