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可通过协商解决。但协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如下交通事故不适用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2、造成严重人身损害或公私财产损失的; 3、一方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4、一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第十三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